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

宏观政治学的主要研究途径与理论 (上)


如同经济学,政治学因研究对象的分析层次和范围的大小不同,应该以个人的自主行动,或由个人无法掌控的结构之运作结果为重点,可以分成微观和宏观两大类。
无论是宏观政治学或微观政治学,它们之间都有密切关系,是政治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宏观政治学(Macro-politics)的研究焦点,在于整体的结构,研究不同政治系统之间的差别和共性,以国家、政府、权力、政治组织、集团等为主要研究对象,注重观察和理解政治权力的配置、制度创新与演变等问题。

主要的宏观政治学研究途径,有团体理论、政治系统理论、政治沟通理论、制度论和政治发展理论,它们又再派生出不同的支派理论和分析工具。其中又以政治系统理论和制度论,做为宏观政治学研究的两大主干。兹分述如下:

团体理论(Group theory)

团体为集体的行动,或人类行动与互动行为之相对持久的模式,属于偶发事件引起的群众聚会,则非其专论的范围。团体的內涵一般具有稳定性、统一性、規范性及普遍性的特质,故亦可称为制度(institution)。

团体理论是政策分析的一种模式,以多元主义论做为基础,就社会团体的型态与功能、成员构成与互动特质,解释政治现象的研究方法。注重研究各类团体影响政治的方法、途径和目的,注重分析团体与政府的关系,不同团体之间的关系,团体与决策的关系。

团体理论由美国政治学家亚瑟.本特利(Arthur Bentley)提出。他的《政府的过程》(The Process of Government,1908年出版)一书,被认为是团体理论的代表作,建构政治学团体分析的概念,开后世团体论研究之先河。依他的观点,团体是政治的“基本元素”,社会是团体复杂的组合,政府行为是团体间作用的结果。法律或公共政策只是相关团体奋斗的产物,也是不同立场团体在一定时间内,相互角力博弈达致平衡的结果。个人只有参与或代表团体时,才能真正有行使決策权力的机会。

团体理论假设所有团体皆有潜在性的利益,无一团体垄断所有不同型态的资源,不同团体间的权力关系不是阶层性关系,而是透过各种途径把彼此相互的作用(竞争与合作),当作政治分析的基本内容,使政策符合团体之利益需求。当分享共同利益的人们组织起来,相互发生作用,并通过政治过程追求目标时,他们就构成政治团体。

对于团体的政治作用,政治学者有两种基本观点:(i)认为团体活动就是政治, 研究政治不能不研究团体。(ii)认为团体活动是政治中心,但不等于全部政治。具体研究过程中,不同学者也有所侧重。有的强调个人在团体的具体作用,认为个人信仰、态度或其他心理因素,会在团体活动发挥重要作用;有的认为团体方法不应包括个人因素,只有团体活动过程才需观注。

团体理论研究的团体类型,基本上有正式团体(指明确目的和注册成立的团体)、非正式成立的团体两大类。团体的种类很多,有工会、商会、宗乡会馆、专业协会、宗教团体、政治团体等。这些团体,有些较为活跃明显,有些较不明显低调。各类团体为维护自身利益,往往影响政治过程和政府决策,这类团体即为“利益团体”(interest groups)。

当利益团体涉及影响公共政策,要对決策的行政或立法机构施加压力时,則利益团体就变成“压力团体”(pressure groups)。在一个多元民主社会里,公共政策必然是各方力量较劲的结果。

团体间较劲的可能结果有两种:当若干团体取得优势,公共政策会变成占优势团体决定的政策;如果是各个团体经协商后达成的协议,公共政策就变成各方协调的产物。一般说来,后者会导致比较平衡的状态,协议一旦达成,事后任何改变现状有其困难与局限。決策人员从事政策决定时,应能适度维持团体间的平衡,不宜忽视某些团体,方能达成决策的最佳效果。

团体理论只能说明决策的某些层面,並非适用所有国家。根据研究显示,发展中国家的决策模式,比较趋向于精英理论(elite theory),而在发达民主国家,由于中产阶级普遍接受高等教育,经济力量较为雄厚,有兴趣且有力量组织团体影响政策,团体理论较适合说明其决策过程。

至于像新加坡这类处于后威权时代的新兴国家而言,则介于两者之间的不成熟阶段,毕竟执政党长期执政,几乎把所有社团政治化,变为其外围组织,而近年随着中产阶级的崛起与新媒体论政之壮大,团体理论便有其适用性和不适用性的成分,必须与微观政治学的精英理论结合运用,分析政治新现象才会较全面。

团体理论視民主价值,建立于人民的结社自由权上,人民是否积极参政并不重要,也弥补精英主义对个人影响力的过度强调。它认为对自由的最大威胁,并非來自阶级差异,而是來自某些自由的过度保障,例如垄断形成的经济不平等,此将使政治自由受到危害,主张削减大企业和公权力的过度干预。

团体理论也遭遇批评:首先,团体对决策影响力的大小,学者看法并不一致,部分学者认为它对决策的影响力,不会超过一般选民的影响力,认为团体理论夸大团体的重要性;反之,另些学者认为它忽略政策制定常是积累型(incremental),有些团体常具主导地位,例如商团。其次,团体理论忽视影响决策的其他重要因素,例如决策过程中,部分“个人”经常扮演强人般的角色,团体目标常被領袖目标取代,团体间的竞争只是表象。再次,社会资源分布存在不平均,政策制定長期偏向有利某些利益集团。最后,认为民主稳定有赖共识,但共识常不存在或不易形成。

政治系统理论(Political system theory)

所谓“系统”由分离及可识别的单元组成,例如家庭由个人组成,而石头则不会称之系统。各单元相互关连又互動,形成某種关系,例如排队等公车的人不会称之系统。它们因共同目标组合成整体,例如胃、肠等个别器官共组消化系统。某一單元的消失,也会影响整个系统的运作。而系统与系统,可依据共同运作目标,组成更大的系统,例如消化系统再与神经、循环、呼吸等系统共组生理系统。

系统理论藉由上述系统学的观念,观察与分析政治现象,主要探讨的元素有:系统、整体性(wholeness)、次系统(subsystem)、关系(relations)、规范(rules)、边界(boundaries)、环境(environment)。提供以全系统掌握个别现象的目的,探讨个别现象间的关连性。系统有其边界,此边界按照功能划分,同具“分化”又“整合”的功能,能产生次系统,故应重視其存在层次的差异。研究次系统时,大系统便成为“环境”。系统间的互动,则以输入、转化、输出、反馈四概念解释。

1)政治体系论

大卫.伊斯顿(David Easton)在其著作《政治体系》(The Political System)一书中,改造自然科学的系统理论,建构用于分析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的一般政治系统理论。他认为政治生活构成人类社会体系的一个部分,即政治体系,基本特征为“权威性的价值分配”(authoritative allocation of values)。

伊斯顿认为政治体系的上述基本特征,涵盖政治现象所牵涉的三个基本概念(或“要素”):(i)价值(意识型态),点出政治的目的性,例如社会福利政策的目的是追求公平正义、推行民营化的目的是追求自由市场经济的效率;(ii) “权威”,点出政治可以约束和管制众人的行为,需经由有权威的领导机构进行相关活动;(iii) “分配”,指在资源有限、欲望无穷的约束下,当权者不能满足社会上所有人的价值需求,分配时总会有先后顺序、分配到的资源有差异的现象出现,不会每个人都会满意结果。

政治体系是政治行为主体与政治制度的有机统一,不仅包括政府机构和国家体系,还包括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由输入、转化、输出、反馈四大部分稳定运作达成系统目标。研究个别的政治行为及现象时,则从整体角度寻求解释。分析着重于各变数(variables)对政治系统的影响(effects)。

这一理论认为,政治体系是个开放的系统,没有一个政治系统不是扎根在、交织在环境要素之中。环境对政治系统的影响叫“输入”(input),政治体系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对环境的输入做出反应,将输入经过“转化”(conversion)过程,变成政治系统的“输出”(outputs)。通过输出,政治体系又“反馈”(feedback)于环境,可能改变环境从而产生新的输入,使得政治体系适应环境要求维持存续,是政治体系理论分析的核心所在。

a)输入:外在环境给予政治体系的讯息或资源,可分为“需求”(demands)与“支持”(supports)两项。前者为民众提出处理政治事务的期盼与要求,需成为“议题”(political issue),始能成为有意义的投入,有些需求还会胎死腹中。例如工会以请愿或游行的方式,提出提高最低工资、缩短工时、降低失业率的需求。后者为对政策产出是否认同与拥护,如投票或诉讼。政治体系如果缺乏支持,就会出现失去民心的危机。支持的数量与范围,可因环境不同而程度有别,在某些国家只要精英支持即可,有时民意支持度太低,会对政治体系的安定产生不利的影响。

b)转化:指政治体系从被动输入,转化为符合人民需求、解决纷争的一套政策或方案的输出间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权威者的决策与行动控制社会价值的分配,决定角色间的各种关系。转化过程分述如下: (i)利益的提出或建议 (interest articulation)、(ii)利益的集结(interest aggregation)、(iii)法規制定(rule Making):立法、(iv)法规执行(rule application):行政、(v)法规裁决(rule adjudication):司法和(vi)政治沟通(political communication)。

政治体系如何整合各方需求,做出权威性的价值分配过程,外界基本上无法检视,故称之为“黑盒子”,应尽量让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化。举例而言,当政府接收工会诉求后,收集资料进行评估后,再研拟出可行的政策。

c)输出:政治体系经“转化”后,释放到外在环境的产物,成为具有执行力的公共政策。例如政府为降低失业率,制定保护国内产业的政策,透过大幅提高进口关税,限制进口数量等做法,拟定新的劳工法令。

d)反馈:公共政策投入环境后,环境回应造成影响的相关讯息,再投入至输入端,使政治体系进入下个运作循环,即为“反馈”。例如新劳工法令的施行广获好评,对政治系统输入更高的支持。与此同时,政府提高关税后,导致物价偏高,引起众多消费者不满,提出平抑物价的需求。政府则需回应环境传递的新讯息,进行下一次的政治体系运作,以维持政治稳定。

在政治学发展过程中,伊斯顿以中性的“政治体系”代替“国家”或“政府”,这是首个描述人类政治生活的理论架构,使得不同时间、地域的各种政治活动,有了理解与比较的共同基础,从此有了客观的观察角度与理论依据,因应当时从事各地区政治实务比较的需求。再者,政治体系论以客观观察建立通则化理论,在个案的资料收集、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上,较传统的抽象哲学思考更为客观、精确和合乎科学精神,使政治学知识层次提升。

然而政治体系论的限制,在于隐含的保守性,预设政府具有合法性基础,举凡政治系统本身是否合理、能否提升公共福祉等规范性问题,则非研究重点所在。这么一来,很容易衍生出“存在即为合理”的结论,对现实生活中可能有的政治不稳定的异常现象,例如政府暴虐、政治动荡、贫穷问题或是革命建国运动等现象,缺乏正面的解释与处理方式。也许,这就是后来“国家”范畴回归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大行其道的理论原因之一。

政治体系理论结构和机制,虽然符合形式逻辑的因果律,能得到不同政治系统的经验支持,但关于环境与政治系统之间、系统成员需求和支持与当局、政治行为与政治制度规则,这三方面的关系缺乏辩证分析,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缺陷性。

2)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al-functionalism)

除了伊斯顿的“政治体系理论”之外,系统理论还有“结构功能论”。这学派通常被简称为"功能主义",是当代最有影响力的社会学与社会人类学理论观点。一般把社会看作一个有机系统,每个子系统都对系统整体的生存、均衡与整合起着积极作用。当某部分(局部)无法发挥“预期和理想的特定功能”时,称之为“结构的紧张”,那就必须要修改整体或局部结构,使之功能如常,方能使政治体系长存。

结构功能论的基本观点,起源于19世纪的英、法两国的古典社会学者孔德(A. Comte)、斯宾塞(H. Spencer)和涂尔干(E. Durkheim),及20世纪两位人类学者马林诺斯基(B.F. Malinowski)和雷可立夫布朗(A.R. Radcliffe-Brown),他们都对结构功能论的形成居功厥偉。

孔德从从生物学获得啟发,提倡社会学使用“结构”、“功能”等概念。他与斯宾塞都认为个人、团体和制度,对整个社会的作用,类似于生物器官对有机体的作用。稍后,涂尔干指出,社会学应说明包括現象的原因与功能,对演化论、传播论和历史主义提出不同的思路。马林诺斯基提出生理、心理、社会、文化这四种需求系统,后在美国社会学者帕森斯(T. Parsons)的理论中进一步开展。雷可立夫布朗強调某些惯性行为之所以能稳定持续,有賴于与其他慣性行为较少冲突,甚至彼此支援,强调整合是每一社会生存的必备条件。

结构功能论的主要模型有二个:

a) 帕森斯以结构功能,探讨政治系统各部门间的关系与运作,他是在前述的功能主义思想基础上发展出来,认为政治系统及其次系统均有其结构,透过功能的运作,使得体系得以继续稳定。所以功能是动态的,维持组织均衡之适当活动。他提出四种功能子系统:适应(adaptation)、目标达成(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模式维系(latency)。若能维持系统间的平衡,就能达到社会运行的良性状态,否则会出现冲突和病态的失调狀态。

塔尔科特·帕森斯(1902-1979),美国社会学家,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在德国留学期间,他接触到德国社会学理论大师马克斯.韦伯的著作,并于1930年将韦伯的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译成英文。1931年任教于哈佛大学社会学系,后任社会学系主任,曾于1949年担任美国社会学会主席。他一生著作等身,强调社会体系的协调一致与和谐本性,除韦伯外,恐怕社会学领域无人可以与他争雄。

b)美国学者艾蒙与鲍威尔(G.Almond & B.Powell):他们合著《比较政治》(Comparative Politics),提出政治体系应具有下列的三个功能,分别为:
i)系统功能(System Functions):维持政治系统运作,必须履行之必要功能。 任何一个政治系统,在系统层面都需要政治甄拔(political recruitment)、政治社会化(political socialization),以及政治沟通(political communication)这三大功能。一旦欠缺,政治系统将会归于消失。
ii)过程功能(Process function):政治体系将各种需求、利益整合成具体的方案,实际执行后,产生具体的社经福祉,使政策目的得以貫徹。他们一方面承袭伊斯頓所持的政治过程,进而达成权威的四大功能:利益表達(interest articulation)、利益汇集(interest aggregation)、政策决定(policy making) 以及政策執行(policy implementation),方能产生社会经济实效(socio-economic outcomes)。
iii)公共政策:政治系统的政策输出,就是权威分配的作用大致上分为四类: 汲取的(Extractions)、分配的(Distributions)、 规约的(Regulations)、符号的(Symbols)。

结构功能论缺乏对社会变廷迁的合理解释,易陷入结构决定论,只对既存的社会制度做合理化的解释,忽视現实社会问题及对社会現象的反省,完全忽略社会运作中,团体间以及人际之间冲突的影响力。

政治沟通理论(Communications theory)

沟通理论探讨人类应用符号,产生个人与社会结果的过程。一个完整的政治沟通过程, 包括政治信息的传播者、接受者、沟通渠道、沟通内容四个要素,达到政治协调的过程。在类型上, 政治沟通可分为非制度性和制度性政治沟通,可以通过信息沟通达到正确的决策,从而有效地适应和控制环境的结果。

沟通理论原是动力工程学的信息传递理论,为控制论奠基人美国学者维纳创立。他认为,自动化的机器有自动接受信息,相应做出反应的功能。这一过程既是沟通过程,也是控制过程。美国政治学者卡尔.杜伊奇(Karl Deutsch)受他思想影响,开始把控制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应用于政策制定过程的分析,于1963年发表了代表作《政府的神经:政治沟通与控制的模式》(The Nerves of Government: Models of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and Control)中,形成政治沟通理论。

杜伊奇把政治系统比喻为“通讯网”,所有的政治系统,都是相互联系和开放,政治权力的内在根源,取决于沟通工具,建议政府重视导航(steering)能力而非权力,提出沟通管道、负荷能力、沟通延迟等与实际政治现象相关的概念,认为“沟通”限制所有组织的能力,进而影响决策及执行能力。但从控制论角度分析,人是政治沟通的关键,培育“人”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意识,才会提高政府施政与执行能力。

政治沟通能力不足,恐怕也是东亚新兴经济体政府,包括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地,近年被人诟病的环节,更是近年民怨累积的主因。

杜伊奇的政治沟通理论,考察政治系统的控制方式和决策过程,提出完善信息系统必须注意的主要环节,从而为人们了解、分析、研究和完善政治系统,提供新的角度和方法。他还运用数理模式分析国际政治,开辟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研究的新领域。但这一理论只重视政治系统的信息沟通的分析,忽视政治系统其他方面的分析,不具全面性,所使用的概念较为模糊,理论还有待完善。

如果把团体理论和政治系统理论,分别比喻为宏观政治学理论的肉体和骨干,那么沟通理论就是其政治神经。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沟通理论在政治经济学与国际关系学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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