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分合斥补的意识形态 - 民族主义和世界主义

以维护民族利益为基本原则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亦称国族主义),包含民族、人种、与国家三种认同在内的意识形态,但其概念和理论基础是“民族”。英文 “民族”(nation) 来源于古希腊文“生育”(natus)。1409年,最早在德国莱比锡大学召开的一场学术辩论会提出。此後这一名词逐渐为社会科学界采用。

由于民族国家已成为国家结构的主流,民族主义对世界历史和地缘政治影响巨大,是至今为止世界上最强而有力的意识形态。它强调人对民族的依附及认同,并主张以民族为基础建立国家,自行决定政府和其他政治安排。历史上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都曾经利用过民族主义,只要适合于民族主义的要求,而民族主义有利用的价值,都可以和民族主义携手并进,利用民族主义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它在政治光谱上很难定位。

西方世界中,能替代民族主义的意识型态为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或globalism)。英文词语源于希腊文cosmos(世界)+polis(市民),被古代斯多葛学派和犬儒学派采用,描述对人类跨越国界的博爱。世界主义者即“世界公民”,指一个旅游者或者关注全球事务的人,除了自己原本文化之外,对其他文化的关注和品味。

民族主义的意涵

早期的民族主义者对“民族”的界定,是一群具有可观察到的特色,如相同血统、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的群体;即所谓的“原生论”(primordialism)或“本质论”(essentialism),而且对大众很有感染力。具体主张为:民族成为国家存续之“法统”(legitimacy),各民族皆有自决建国之权利,例如,华夏民族、日尔曼民族、犹太民族、英格鲁萨克逊民族等。

民族主义大部分的社会学理论,始自二战后,专注于潜在性的争议,以及国家民族孰先孰后的问题。现代主义理论暗示,在公元1800年之前,并无人对居住地以外之处效忠。民族认同与国家统一,为因应经济与社会现代化所需,自上而下所强加。据此,民族冲突为意料之外的副作用。

新近的“社会建构论”,受后现代主义影响,强调民族为社会建构现象。建立在主观上的集体认同,依本尼迪.安德森(Benedict R. Anderson)观点,那是经由国家或政府陈述的文化或政治“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取得,要求族裔的疆界不得跨越政治疆界,一国族裔的疆界不应将掌权者与其他人分割开。

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则提出综合传统与后现代的观点,认为民族经由全体人民(非仅精英份子)、法制与政治体制、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国际承认、与划界等条件汇聚而成。

笔者采纳史密斯的观点,认为“民族主义是群生活在明显的地理区域内,使用共同语言,拥有表达民族抱负的文学所具有的一种心灵、感情或情操状态的集合体,完成民族的自主、团结与认同,增进忠诚与福祉,投射于政治层面就是“国家”(nation)。国民不遗余力将国家建成坚实的堡垒,对抗逆境、压迫和侵略,对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忠诚超越于其他任何对象”。

由上述定义,可知民族主义由主客观条件共同组成:

(1)主观条件:以民族意识为核心理念
“民族意识”是民族成员间由共同血统、 地域、生活、语文、信仰、风俗习惯以及价值观等因素形成的感情,再藉由普及公民教育及大众传媒等政治社会化手段,产生彼此对民族的忠诚,具备向心力及爱国心等认同与归属感,愿接受民族的动员与号召,进行一致的政治行动,必要时甚至奉献牺牲也在所不惜。由于民族性天生具有排他性且非自主,也就是不像其他自主性团体般可自由加入退出。

例如中国大陆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教育虽然延续着,却远不如爱国主义教育打动人心。这种教育不仅由学校中小学,直到博士研究生普遍开设的政治教育类的必修课程承担,广泛渗透到文史地和音乐等其他课程,还通过共青团及其领导的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得到加强,新一代民族主义者就是在这种教育下成长的。

平时,民族意识可发挥社会凝聚、维持秩序及稳定的功能;非常时期,可号召成员响应动员的利器。例如,来自欧洲的白人、非洲的黑人、原住民印地安人以及其他区域的各色人种居住于美国、受同样的公民教育、一起庆祝独立纪念日或缅怀先贤等共同的记忆中,逐渐形成民族意识,认同彼此皆为美国同胞,且为其民主、自由的传统为荣。当美国发生日本偷袭珍珠港、9.11攻击等危机,民族意识可以迅速团结全国上下抵御外敌侵犯。

美国独立宣言
美国独立宣言


族群有别于种族(Race),按台湾王甫昌教授观点,族群意识通常是弱势者的社会群体分类想象;相反地,优势族群不易产生族群意识。“族群意识”又可分成三个层次:
(a)差异认知:自己与其他群体在文化、祖先来源或历史经验上存在差异;
(b)不平等认知:指成员意识到自己群体受到不公平待遇,譬如教育、就业或住房等方面(关键元素);
(c)集体行动:因受到不公平待遇采取集体的行动,设法改变不公平的状态。

(2)政治客观条件:以建立民族国家为政治手段
指建立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理论,由某群具有共同根源或传统的人共组国家。这个国家必须是独立、与他国平等、具有独特文化。而国家这个公共事务最首要和最权威的政治单位,应由单一的民族组成,才能在同质性基础下,建立良好的秩序,使政府的权威更合情合理。若多元民族共组国家,难免缺乏认同感,无法团结一致,政府施政难度更大。

受民族主义影响,原有政治单位建立民族国家,主要通过三种不同途径:
(a)统一:将原本散处分离的单一民族统合成一个国家。例如19世纪,居住于中欧的日耳曼民族,小邦林立,且受丹麦、奥地利及法国等强权控制。在民族主义影响下,德国人开始产生日耳曼民族意识,在军力最强大的普鲁士领导下,陆续发动普丹、普奥和普法战争,至1871年宣告成立德国。

普鲁士铁血宰相俾斯麦,是19世纪德意志统一与帝国的缔造者
普鲁士铁血宰相俾斯麦(Bismarck Otto Von),是19世纪德意志统一与帝国的缔造者


(b)扩张:基于对民族利益与光荣的憧憬,积极向外扩张领土的行为。例如统一后的意大利,为了争夺海外资源,于19世纪末积极向东非、北非、巴尔干半岛建立殖民地,二战时还联合德国和日本组成轴心国,向外发动侵略战争。
(c)独立:殖民地受民族主义影响,倡导“民族自决”,即各民族有权自行决定如何组织政府,不容外人干涉,并以此为基础脱离母国独立。例如二战后英国衰落,甘地发起抵制英国政府的不合作运动,最终迫使英政府让印度独立。

加拿大魁北克市的甘地雕像
加拿大魁北克市的甘地雕像


(3)经济客观条件:以关税保护发展民族工业
无论是古典或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说,都极力鼓吹自由贸易,认为唯此才能使资本和劳动得到合理的使用,从而促进社会生产。但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Friedrich List)提出经济民族主义理论,认为上述学说是以各国工业发展水平相当为前提。因此,自由贸易是公平,对各国也有利无害。然而,事实是各国经济发展程度高低不同,如果实行自由贸易,那么落后国家在贸易中将长期处于劣势,一旦发生战争,则国家安全也无从保障。因此,落后国家应当保护关税以发展本国工业。他的分析切中古典学派的要害。

后来,阿根廷经济学家普雷维什(Raul Prebisch)也批评新古典理论,脱离社会、政治、文化现实以及历史发展等重要因素。这个世界不是同质性的一体化的世界,如果在经济上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只会给落后国家带去发达国家的产品,而不会带来生产这些产品的先进生产力;即便带去生产力,也只不过是利用落后国家廉价原料和劳动力进行剥削,生产利润则流回本国。落后国家的民族工业,由于无法和发达国家工业进行竞争而难以成长,从而使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长期处于依附地位。

经济民族主义并非拉美、非洲等地区国家所特有,在这个以民族国家为活动单位的世界舞台上,各国都不可能不考虑自身的经济独立与安全问题,只是因为这一问题在发展中国家显得非常严峻,所以学术界通常只提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的起源与发展脉络

受民族主义影响,西方早期民族国家(如英、法、西、葡)强大后,开始扩张海外市场和势力范围,变成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另一方面,这些被殖民的国家或地区,受民族主义所产生之“民族自决”和“民族解放”原则的影响,二战后涌现许多新兴民族国家。

(1)西方民族主义
15世纪以来,文艺复兴、民族国家、宗教改革和地理大发现等事件,有助于民族意识的觉醒。尤其是16世纪马基维里(N. Machiavelli)的《君主论》(The Prince)一书,强调王权至上和富国强兵,成为早期民族主义重要的政治学著作。

当时欧洲各地皆有封建领主,由他们再分封领地予封臣,呈现地方割据的分裂状态。领主和封臣之间,互负有保护与效忠的封建关系,君王无法直接管辖全境,一般人民不具有民族意识或认同,法规和税制多如牛毛,形成商贸的阻碍。

封建领主和封臣之间,互负有保护与效忠的封建关系
封建领主和封臣之间,互负有保护与效忠的封建关系


君主不甘势力受限,意图削弱领主势力,一统境内统治权,与此同时,中产阶级希望统一所有法规和税制,以利工商业发展,便大力支持君主铲除地方割据,催生主权单一的民族国家。为了凝聚民众的向心力,君主统一国内语言、推行国语文学、建立单一的宗教信仰等,使国民产生民族文化认同感,仅对所属民族效忠。

一般通常认为现代国家始自1648年之《威斯巴伐利亚和约》(the Peace Treaty of Westphalia)。该条约开创各国彼此互相承认主权与领土。签约国中,如荷兰合省邦联(Dutch United Provinces )被视为民族国家,但德国并无对等情况,尽管神圣罗马帝国几乎占据当时全体说德语的国家。

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卢骚(J. J. Rousseau)以自然法为根据,主张提高人类理性能力,强调各民族应拥有自己的国家政府,对其他民族之权利也绝对尊重,排斥侵略主义,后世称之为“人道民族主义”(humanitarian nationalism)。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骚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骚


法国大革命本为自由、平等、博爱的民主革命,由于外国对革命干涉,激发出“雅各宾民族主义”(Jacobin nationalism)。新政府主张全国征兵、经济控制,动员全民防卫,将自己描述为革命进步的先驱,采用军国主义和宗教式迷思,制作各种象征或仪式(如国歌、国旗、誓师典礼之类)鼓舞民心士气。代表人物有罗伯斯比尔(Maximilien Robsepierre)、加诺(Lazare Carnot)和丹顿(Georges Danton)等人。

法国大革命后,欧洲若干贵族阶层鉴于暴民政治的恐怖,乃大力提倡恢复传统,强调民族主义应尊重传统文化与制度(当然包括君主、特权阶级和世袭制度),是为“传统民族主义”(traditional nationalism)或称“保守主义”,代表人物有柏克(E.Burke)等人。

至此,民族主义乃由拥护王权,转为保护国土,由路易14世的“朕即国家”演变成“我们是祖国”,伴随着拿破仑军队的铁蹄散播到全欧,促成19世纪德国、意大利由分立的小邦,统一为民族国家,使19世纪被称为“民族主义的世纪”,并形成两大流派:
(a)自由民族主义(liberal nationalism):19世纪以后,自由主义逐渐蔚为潮流,因此,民族主义的主流思想又回复到人道主义精神,与自由主义揉合成“自由民族主义”,强调个人与民族的自觉与自由,尊重彼此的自由与独立,充分体现在意大利统一运动。代表人物有边沁(J. Bentham)、马志尼(G. Mazzini)和穆勒(J. S. Mill)等人。
(b)统合民族主义(integral nationalism):自由民族主义固然符合人性,也是民主政治之基石,但国家若处于动乱多事之秋就难成事。另一部分人则按德国哲学家黑格尔(G.W.F. Hegel)的理念,演绎“统合民族主义”,完成德意志建国过程,提出“国家至上,民族自由”。这观念容易走入极权主义或帝国主义之路,代表人物有孔德(A. Comte)等人。

由德、意相继成功建国体现的民族主义,虽是统一国内的各股力量,其余响鼓舞周边多民族组成的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少数民族,开始思考“独立”的问题,造成波兰人、匈牙利人、塞尔维亚人等民族,要求脱离原属帝国,使民族主义成为帝国内部分裂瓦解的力量,最终导致这两大帝国在一战后解体。

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后,欧美各国凭借船坚炮利,纷纷派兵前往亚非各地建立殖民地或租借地,传播基督教,目的是掠夺其他地区的资源。民族主义开始变质成为帝国主义(imperialism),自称怀有“使落后民族同享文明”的神圣使命,用英国诗人吉卜林的话说,那就是“白种人的负担”。

进入20世纪,欧美民族分离运动也开始方兴未艾,在巴尔干半岛、爱尔兰、加拿大魁北克省(Quebecois)等地,均受少数民族分离运动的困扰。苏联解体于1990年左右,在欧洲引致无预期的民族运动复兴,使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在现代史上第二次独立。虽然欧洲统合运动如火如荼,仍有不少国家如英国,仍站在“民族国家”的立场,质疑欧盟式“超国家政府”之正当性。

魁北克市炮台公园,学童正在效仿当年法裔先辈反抗英军的英勇事迹
魁北克市炮台公园,学童正在效仿当年法裔先辈反抗英军的英勇事迹


(2) 东方民族主义
为摆脱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剥削,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在亚非拉各洲生成,争取成为独立自主、国际地位平等,这就是所谓的“东方民族主义”。梁启超是中国揭示和宣传近代民族主义的第一人。1902年,他发表《论民族竞争之大势》,明确提出:“今日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主义国家而已。”孙中山先生也提出“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

美国总统威尔逊(W.Wilson)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提出的“民族自决”(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原则,主张若干有争议领土归属问题,则由当地公民投票(plebiscite)方式决定。虽然这原则遭到英法列强反对而没实现,却激起弱小民族追求独立的热潮,从此“民族自决”呼声响彻全球。

二战结束后,欧洲列强元气大伤,亚非拉殖民地纷纷独立,英法列强终尝到“赢得战争,失去帝国”的苦果。此后三、四十年间,全世界成为接近200个主权国家的世界秩序。与此同时,《联合国宪章》、《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都促进“民族自决”原则的实现。

纽约联合国大厦
纽约联合国大厦


东方民族主义基本上是西方帝国主义侵略剥削下的产物,导致独立后的新政权,往往带有仇外、暴力、左倾、反帝和反殖民的色彩,主张关税保护、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等,形成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 nationalism)。若再渗入种族和宗教等因素,使这类民族主义更形复杂化,例如巴勒斯坦的以巴冲突。

民族主义的类型

民族主义内涵随时空环境变化,展现不同的风貌,种类相当繁多。这样的区分并不全然互斥,许多民族主义运动在不同程度上,结合若干或全部的区分元素。若以不同标准衡量,往往可得到不同的分类法:

(1)按照性质分类,分为三类:
(a)原型的民族主义(formative nationalism):发生在某被压迫殖民区,要求取消歧视或隔离政策、废除暴政、获得文化自主与政治自治,甚至要求独立。由于它以自由、尊严、自治、平等、独立等普世基本价值为诉求,故较易受到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如南非黑人的反种族主义斗争。
(b)扬眉吐气的民族主义(prestige nationalism):一个刚获独立的新兴国家,民族主义并不会就此消失,而是成为国内刺激政党与政治运动的力量,可能要求与他国(尤其是先进国家)平起平坐,追求富国强兵之道,此时使用国家主义(nationalistic)一词或较精确。
(c)扩张型的民族主义(expansive nationalism):如果上述民族主义继续发展,亦可能向外侵略或殖民,那就变成帝国主义。帝国主义意指“某个支配性民族,控制多国籍或多民族的国家,目标可能是最终统治全世界”。并吞或侵略是最基本做法,海外征服则是建立殖民地,手段也包含对外投资与对市场、资本及原料来源的掌控。仁慈型的帝国主义(如大英帝国)只剥削经济利益,并散播政治自由;残暴型的帝国主义(如纳粹)则企图驱逐或灭绝外族。

(2)从意识标准分类,民族主义可自我表明为官方的意识型态或群众(非政府)运动,并以公民、人种、文化、宗教、或意识型态上的言词加以表述:
(a)意识性的民族主义(conscious nationalism):刻意提出其历史传统、文化价值,并加以美化、颂扬、有计划地推动民族目标之实现。例如美国的货币与效忠誓词(Pledge of Allegiance)上都有“上帝”,并明定若干被认为促进文化偏向的法定假日,具有身为美国人的种族理论(即本土主义,nativism),甚至在众议院中成立委员会(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以调查非美国人的各种活动。
(b)潜意识或无意识的民族主义(sub-conscious or unconscious nationalism):在不知不觉中被其民族价值或偏见潜移默化,习以本族观点看待或判断事物。

(3)从权力斗争标准分类,区分为四类:
(a)霸权性民族主义(hegemony nationalism):透过国家统一和向外扩张手段实现。
(b)分离性民族主义(particularistic nationalism):要求民族自治或独立,例如前南斯拉夫的斯洛文尼亚人(Slovenes)、克罗地亚人(Croats)和波斯尼亚人(Bosnians)要求独立,以及最近英国苏格兰地区举行独立公投决定是否脱离联合王国,也可能与其他地区的本民族团体合组新国家(例如北爱尔兰的爱尔兰族,要求脱离英国,和爱尔兰共和国合并),而其结果通常为人民因效忠对象不同而分裂。
(c)边缘性民族主义(marginal nationalism):在两个国家的边界地区,经常存在着混合文化的人群,各自信守本族传统,有时难免产生文化认同之失调,甚至引发政治与军事冲突,乌克兰东部即是一例。
(d)少数民族的民族特性(nationalities in the minorities):少数民族经常为维护、认知本族传统而奋斗,维持自己文化,产生民族寻根、反对同化、坚持母语与宗教信仰等,例如土耳其东南、叙利亚、伊拉克和伊朗北部接壤边界居住的库尔德族。
(e)海外民族主义(Diaspora nationalism): 想要有民族连系,却又不愿离开寄居地的民族主义者,如在美国的爱尔兰人与美非两洲的黎巴嫩人。

(4)从目标及手段分类
就所欲达成目标和采用手段而言,可将民族主义分成四种类型:(a)暴力–分离型:以南斯拉夫的分裂和乌克兰危机为例;(b)暴力–统合型:以俄罗斯镇压车臣叛乱为例;(c)和平–分离型:例如捷克斯洛伐克以谈判和协议,达成“和平分手”的独立为例;(d)和平–统合型:以东西德国的统一为例。

民族主义的贡献与弊端

政治上的民族主义是把双刃剑,曾唤醒被压迫民族要求解放和独立的意识,也提升个人福祉,促成民族团结与发展,但其弊端与破坏也不容小觑,主要有三:

(1)引发冲突:
当民族荣耀成为国家最重要的价值,增强国力、扩充军备或向外领土扩张,往往造成民族国家间冲突与战争的原因。

(2)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滥觞
当某民族自认比他族更优越文明,有权争取更大的资源或生存空间、以便教化他族,此即帝国主义的根源;或对境内少数民族产生强烈的偏执与排他性,如纳粹党的反犹政策。反种族主义(anti-racism)的人权运动者认为,民族主义必须为大多数的人权侵犯行为负责,为人权之大敌;而民族主义之反面,即世界主义,反而有助人权之伸张。

柏林市纪念纳粹统治时期种族清洗中死亡的犹太人
柏林市纪念纳粹统治时期种族清洗中死亡的犹太人


(3)可演变为法西斯主义
民族主义高举民族利益,使个人与团体地位及存在意义被消解,甚至以民族名义侵犯人权。例如灌输人民应绝对效忠国家,个人生命、财产皆微不足道,主张对国家领袖绝对服从,可严厉镇压异议分子,歌颂战争而诋毁自由民主,变相成为法西斯主义(Fascism)。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为最佳范例,体现于独裁者墨索里尼的口号:“一切为国家;无所自外于国家;无可反对于国家。”。

法西斯主义既反对右派的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也反对左派的共产主义,是最激进的民族主义,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包含“种族清洗”。意大利法西斯党、德国纳粹(Nazi)党、西班牙佛朗哥(F.Franco)和日本军国主义政权,是二战前最恶名昭彰的四个法西斯政权。现代的凯末尔主义 (或土耳其民族主义)则为新近的例子。

马德里苏菲亚艺术博物馆的纪念1936年“西班牙内战”展示厅,有幅二战前最恶名昭彰的四个法西斯政权:为首的德国希特勒、意大利墨索里尼、西班牙佛朗哥、日本东条英机
马德里苏菲亚艺术博物馆的纪念1936年“西班牙内战”展示厅,有幅漫画描绘二战前最恶名昭彰的四个法西斯政权:为首的德国希特勒、意大利墨索里尼、西班牙佛朗哥、日本东条英机内阁


一般来说,自由主义者并不否认民族国家的存在,但也强调个人自由以平衡民族认同,因为民族认同难免倾向集体主义。

普世性的世界主义

从西方历史上看,民族主义主要与超越本民族、信奉人类同一性的世界主义相对立而存在。民族主义强调“历史”的传承,强调文化的个性,在特定意义上,偏重“集体理性”。而世界主义则从正义概念的普世性出发,每个世界公民都不应受岐视,自我决定其发展,确信所有人都有责任去培育和改善、并且尽全力丰富总体人性。

世界主义的英文字源,由希腊文“世界公民”而来,胡适将之译为中文“世界主义”或“大同主义”。这个理想与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思想息息相关,是人权运动的主要盟友和不可或缺的因素。人类社会既是整体,那就必须团结一致、彼此扶持。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应是霍布斯所说的“自然国家”,为了避免冲突和不公,彼此间应建立国际契约。

(1)政治面向:大同社会
传统多民族帝国、世界资本贸易体系及近代殖民主义国家,往往被些论者称为世界主义,例如罗马帝国、蒙古帝国或大英帝国都是跨域、跨民族国度,但那是帝国主义而非世界主义。世界主义只是种规范性的意识形态,经常与国际主义的概念相互混淆。后者默认国家之存在,前者则抛弃民族认同与国家忠诚,虽然追寻某种世界政府侵蚀国家主权,但仅指国家和民族间更具包容性的道德和政经关系。

世界主义推崇政治一体化,主张分散的国家社会,统一为世界社会,有共同的宪法和法律,各国和睦共处,没有战争的世界,则是社会集体主义的扩大化至最大集体-全人类世界。

(2)经济面向:经济全球化
按照世界主义原则,这个世界所有个体在经济交往中,都必须享受同等待遇,由此推论,所有经济要素(商品、资金、人员与信息)都必须能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通,如果只是部分要素(如商品)自由流通而其他要素被凝固,那会出现要素回报率的壁垒性(非竞争性)不平等。这种壁垒性不平等为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忽视,只为维护本国利益辩护。如果仅提倡商品贸易的自由,那就是维护发达国家的经济秩序,却长期制约发展中国家民族工业的发展,并非完全的世界主义。

如果真能在经济领域实行完全的世界主义,则全要素的全球性流通自由化,将在市场规则下从过剩地区流向不足地区,使各地区要素配置比例趋向均衡,回报率在公平竞争条件下趋向平均。然而,由于各国社会制度、结构、人口素质等方面存在差异,全要素流通自由化短时间难以达到,完全的经济世界主义仍只是遥远的前景。

目前,那些工业发展水平较接近的地区,可以发展地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逐步实现全要素的流通自由化,欧盟的诞生与发展就是典范,展示经济世界主义的前景。但这类国际组织,将权力自国家转移至超国家(supra-national)的层次,已经引致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 nationalism)之复苏,及反对经济全球化的反弹抗议。相反地,一些地区的分离主义者支持强大的欧盟,希望大欧洲可以约制现有的民族国家。

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
布鲁塞尔的欧盟议会


德国社会学者乌尔利希·贝克,推出新型的世界主义理论,与传统民族国家截然相反。民族国家理论仅从政府间的角度考量权力关系,无视经济全球化,或削足适履地将全球经济关系放进固有的理论框架。世界主义理论将正视全球资本为民族国家的可能威胁,并将其放入全球资本、政府和公民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权力的博弈中。

(3)文化面向:“多文化杂种世界主义”
瑞典学者汉纳兹(Ulf Hannerz)认为,世界主义是种取向,即愿意交往“他者”,是“对反差而不是对划一的追寻”,提倡博爱、宽容和理性,建立于以下的承认基础:(i)不同文化的差异;(ii)未来道路的差异;(iii)人性的差异;(iv)目标的差异和(v)理性的差异。

基于上述差异,他人完全有权按照自己方式生活,必须予以尊重,怀着善意在条件、能力允许的范围去助人,这就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另一方面,尝试拒绝各种排他性的原教旨主义和文化沙文主义,懂得欣赏特殊和本土元素,尊重各种社群、传统、边缘和弱势文化,而大城市的杂种化,既是成果也是催化示范。

由此可见,世界主义并非追求抽象划一单调的世界或现代化,并非抛弃国族、传统、本土、社群和特殊文化,而是有生命力的多重认同身份,包括国家的公民身份、族裔的文化认同和世界公民身份共存,尊重差异并兼容并蓄多元养份,再作出不同组合的新搭配,使世界文化更加多姿多采。用政治学家大卫. 赫尔德(David Held)的说法,那是“多层次多方向的公民身份” ,背后都需要宽容、开放、自由、交流、合作、睦邻、和平、帮助他者这些普世价值观元素。

世界主义的起源与发展脉络

世界主义的思绪与愿景,是很多古今中外文化皆已有之的理想大同世界。 例如源自印度的佛教,更是彻底的世界主义,众生无分别的平等,人不分国界族群皆有佛性。

西方世界主义最早诞生于公元前四世纪的古希腊时代。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说:“全世界都是我的故乡”,一个善灵魂的故土是整个世界。犬儒学派的第欧根尼,被人问及那里人时,干脆回答:“我是世界公民”。由此可见,当时的世界主义已经超越邦国,这些希腊人多曾出外旅行或被放逐,见过非我族类,故对自己城邦的成规有所反思。

其中最强有力的世界主义思想,来自希腊化时代的斯多噶学派。他们以助人为己任,离开本邦服务异乡人,认为每个人首先都是人,只在附带情况下才是政体的成员。塞涅卡说:“我来到世界,幷非想占有一块狭小的土地,而是因为全世界都是我的母国”。安提戈涅认为世上有比城邦法律更高的普世伦理。后来基督教的“凯撒归凯撒、上帝归上帝”理念,即渊源于此。

早期自然法学虽带有人权观念,却没有人类四海一家的含义,而社会契约论的自由主义,也以单独国家为主体,而把国际归为无政府领域。不过,斯多噶学派在18世纪再度受重视,被视为人类共同体的理想提出。启蒙思想家皆以“世界主义者”自居,以“理性”的名义试图建立超验永恒、普世皆准的真善美标准,最终将战胜民族性(地方性)的历史偏见。

例如:康德认为人皆有理性,个体既是世界公民也是现存国家的公民,个人自由是所有人自由的基础。他还提出永久和平的构想,主张友爱好客,国家不能把人民当作私产,每个人都有权移民,异乡人到了异国,也有权不受敌意对待,世界任何一角侵犯人权,普世都应感同身受。这种康德式启蒙世界主义的思想,延伸至抗拒西方封建等级、殖民主义与奴隶买卖制度。

美国革命与早期法国大革命,都是世界主义精神体现的高峰期,有学者甚至认为直到19世纪之前,民族主义在西方思想界并不成气候。美国革命家汤姆.潘恩(Tom Paine)除了策动美国革命外,也参加法国大革命,并死在欧洲。他说:“哪里没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故乡”。当然,也有启蒙思想家对世界主义存疑,如法国民权思想家卢梭就曾质疑:“如果你爱所有人,不就是什么人都不爱吗?”

19世纪,世界主义更与全球化贸易分不开。穆勒的《政治经济学》首先指出资本越来越世界化,而马克思与恩格斯则在《共产党宣言》说,资产阶级通过对世界市场的剥削,使各国生产与消费有了世界主义的性质,也让世界无产阶级看到共同的阶级处境,创造国际主义工人运动的契机(所谓“工人无祖国,最终国家将消失,建立无阶级的社会”)。

由启蒙时期到20世纪二战前,西方世界主义遇上三次著名的大逆流:(1)首次是法国大革命到1792年后的异质化,从政变、战争、反革命到复辟;(2)其次是1806年拿破仑入侵后,德意志思想界由启蒙世界主义转向浪漫主义,强调德意志特殊民族个性和民族文化,甚至趋于种族优越感的民族主义;(3)再次是一战结束后,拥有世界主义色彩的欧洲社会主义运动受到严重打击,渐转向以苏联成立的“第三国际”为代表的民族自决路线。

即使在19世纪,当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大行其道之际,很多西方知识分子仍兼备两种身份,或游移于两者间而不认为自相矛盾。例如德国文豪歌德早年是“民族精神”的热情鼓吹者,晚年转而神往“世界文学”的理想,一种“属于全人类”的“善、美和崇高”。他们可能是温和保守主义者、自由主义者、社会主义者或无政府主义者,但也兼有民族主义者的特征,认为本国是欧洲进步文明的主要载体,将引领全球其它地区进入世界主义的纪元。

法兰克福机场的歌德雕塑
法兰克福机场的歌德雕塑


当代人类学泰斗莱维—斯特劳斯(Lévi-Strauss)写了《种族与历史》,向启蒙式世界主义发难。他认为早期世界主义经常以“社会进化论”(进步论)面貌出现,把人类文化的丰富多样,拉成一条单向进化线,分出时间性的先进和落后,同时把欧洲价值置于最先进的位置,实质是“欧洲种族中心主义”,还为白人的殖民政策作了重要理论根据,变身为向全世界传播文明、指导“落后”民族走向“进步”的使者。实际上,人类文化因“地理、历史和社会的环境”而存在差异,并无优劣高低之分,而是互相等值。

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看似对立,始源于20世纪。当时许多西方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认定民族主义是反动者的政经工具,与前瞻性的世界主义相对立。而亚非拉地区国家和殖民地的政治思想家,也区别对待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却取向迥异前者。后者认为民族主义具有革命性的群众动员力量,想仿效西方国家转化成独立的现代民族国家,并为了生存而有必要反对西方列强的世界霸权主义。

当然20世纪,东方民族主义者也有倾向世界主义,但多当成遥远的理想,只有少数思想家和政治家,试图在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之间找到兼容之路,例如印度泰戈尔,但更多是排斥世界主义。例如列宁和斯大林,皆曾嘲笑过世界主义者,认为他们是无根无忠诚之人,例如苏联境内的犹太人。

在中华传统世界观里,虽有强调华夷差序、亲疏有别的面向,也包含世界主义色彩鲜明的“天下大同”、“天下为公”的普世面向的政治理想,特别是在先秦诸子的思想。孔、孟、墨等人皆曾跨国游说,以普世仁义替代邦国利益。但根据近期学术界的研究,先秦以降的“天下”,并不是当代国际政治意义上的全世界,更非指无他者无差序的世界秩序,仍是个华夷有别的等级社会、中华中心主义的天下秩序空间理念。

鸦片战争后,晚清思想家王韬已明白 “中国即九洲”是错的,必须承认别的民族国家。他认为“当今之世,非行西法则无以强兵富国”、“试使孔子生于今日,其于西国舟车枪炮机器之制,亦必有所取焉”。但他知道冯桂芬的“中体西用论”不足取,认为宜师西法“先富而后强” ,而“商富即国富”。民族国家的富强,终极目标是将“六合混一”的世界主义。他因此总结:“盖人心之所向,必有人焉融会贯通而使之同。故泰西诸国今日所挟以凌侮我中国者,皆后世圣人有作,所取以混同万物之法物也”。

近代中国,康有为以空想主义的《大同书》表达世界大同的理想,而李大钊、林语堂等人也曾提倡反帝国主义的世界主义,可以配合梁启超所倡导“自由民族主义”和孙中山的“亚洲主义”。五四运动后,中国受苏联影响,世界主义地位比自由主义好不了多少,连孙中山本人也认为:“帝国主义天天鼓吹世界主义”。

1949年之后,中国大陆虽曾一度向第三世界输出革命,但更重视贯彻不结盟和强调主权不可侵犯的民族主义。如今,中国所谓特殊国情的例外主义论述大为流行,于是大国崛起、民族复兴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

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的新契合

民族主义将某些价值标准化,同时和外界划清界限,对内寻求平等,对外强调差异,具有不可预测性,可以表现文明或野蛮。反之,世界主义认可人与人间的不同,对内外的态度一样,认为多种宗教和文化并存并非威胁,而是更富于创造性。前者则猜疑后者的态度,常视之为消解民族国家的叛国行为。

如果考虑到民族的形成,实际上是对较狭窄的地方情感(比如村庄、城镇)和团体情感(比如家庭、部族)的超越,世界主义也应看成民族主义的扩大和延伸。自由民族主义者马志尼就认为:“个人太弱小,人类太庞大”,因此同民族的人民,应该结合成一国,由此出发为全球利益服务,国家是为了共同福利而运用的杠杆支点。如果这么理解民族主义,那它就是迈向世界主义的阶梯,而世界主义则是民族主义的前景。

在全球化的今日世界,世界主义的有效性更形突出,许多重量级学者都主张以世界主义立场处理全球化问题。令人瞩目的是法国后结构哲学家德里达,除了提出宽恕与好客原则外,还强调以国际法和国际法庭推进世俗化人权观的世界主义。以往社会契约式的自由主义论述,包括《正义论》时期罗尔斯的论述在内,都假定民主宪政是发生在民族国家范围,而国与国之间仍处于霍布斯式的无序无政府状态。

英国政治学者赫尔德(Herder)以论述全球民主治理著名,指出当世两种错误的想法都误解全球化的性质:(1)以为过去一百年世界无甚改变,当今国际关系跟金本位的大英帝国年代没多大分别;(2)以为民族国家已无关重要。他现站在世界主义立场,认为各国政府在全球化时代,仍然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加拿大学者金里卡(Will Kymlicka)认为,世界主义者和自由民族主义者之间的争论有限,反而存在许多共通处,都认可自由平等的普遍价值。在国际关系层面,后者同意建立以自由贸易、国际法、包括广泛尊重人权和禁止领土侵犯为基础的全球治理秩序,而在国内层面,后者认同自由民主宪政、机会平等、宗教宽容以及多元文化交流开放的普世价值。 

世界主义除可与自由民族主义互通,亦可与不完全是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例如社会民族主义、国族主义等共存,找到互相包容的空间。这就是《周易》所讲的"太和",也是哥本哈根学派的核心思想 – “互斥即互补”的关糸。只有种族主义、军国主义、排外本土主义、强调文明对立及锁国等极端型民族主义,才完全与世界主义不能兼容。这些民族主义从长远看,也不符合现代国家民族的利益,而且危及人类文明。

在全球化和科技、信息快速交换的时代,任何一国都不可能领先到足以主宰全球,成为单一霸主。各国都在竞合关系中面对全球共同的挑战,提供跨国公共财,调整现有跨国机制,谋求全球善治。21世纪将会是一个反对帝国主义、重视民族主义、强调全球共同治理、奉行杂种多文化主义的世界主义的世纪吗?

联合国大厦的雕塑 - 危机重重的世界
联合国大厦的雕塑 - 危机重重的分裂世界


或许有一天,欧·亨利的小说《世界公民》中的主人翁预言真的成真:“我们都是兄弟——中国人、英国人、祖鲁人、巴塔哥尼亚人以及住在考河湾的人都是兄弟。将会有那么一天,一切为自己出生的城市、州、地区或国家的自豪感一扫而光,正如我们理当如此的那样,都是世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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