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认知、理解所处的政治生活、审视政治秩序时,并非完全毫无成见,背后都隐藏着某种固定取向的价值观和思考方式,也就是受到“意识形态”(Ideology)指引。
意识形态的定义
意识形态指某种观念集合的“信仰体系”,孙中山称之为“主义”,也下过定义:“主义是先由思想再到信仰,次由信仰生出力量,然后完全成立。”因此,意识形态便是某种思想、信仰和力量,经由宣传或传播输入脑海,储藏在人们的记忆中,在行动时影响决策,从而操纵人们的行为。因此,格尔茨(C. Geetz)把意识形态视为文化符号系统(如哲学、宗教、美学或科学)。
意识形态是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后,由法国的理性主义哲学家德崔希伯爵( Count Destutt de Tracy)最早使用,本意是“观念的科学”(science of ideas),后引入到政治学研究。其后,拿破仑将之贬抑为“空想家的学说”,马克思更视之为幻想、虚假、非现实等意涵。其实,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道地的政治意识形态,而非自诩的“科学的社会主义”(scientific socialism)。
在社会学中,政治意识形态是种确信的社会伦理,来自于社会运动、制度、阶级的理想、原则、信条、神话或象征,为现有或理想中的政治秩序解释与辩护,表明政治生活与权力的目的、组织与界限,提供社会蓝图及理想政体的愿景,并为其实现提供策略(过程、制度、计划),进而驱使人们为捍卫理想而奔走、奋斗、甚至以身殉道。
许多政党将其政治行动与宣言,建立在意识形态上。某些政党非常紧密地遵循某个明确的意识形态,其他政党也许采取较宽广的视野,接纳相关连的意识形态之集合,而非特别恪守单一的意识形态。
古往今来,只要是策动群众才能完成的志业,无论发起者是学者、政客或是野心家,动机不论是成就伟大理想,或是满足独裁者私欲,皆会以建构意识形态的模式,过程必先编制一套缜密、足以取信于人的观念吸引群众,激发人们做出符合发起者意志的行动。
这套观念的根本依据,先预设人性为自利或利他等为出发点,历史的发展进程为论据,再延伸到政治安排与生活方式等,以此相互连贯成一个系统的观念,完整地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由来、目前处境与未来的方向。
民主国家的选民,都必须要有充分的知识和独立判断的能力,才不致于被政客用意识形态操纵选民,达成为害国家或社会的事,自己也成为间接的帮凶。像希特勒以“国家社会主义”即“纳粹主义”,号召受挫的德国人民,追随他建立“第三帝国”对外侵略,并集体屠杀6百万的无辜犹太人,犯下种族灭绝的滔天大罪。
意识形态的渊源与起伏
意识形态的作用和影响,历史上屡见不鲜。西方文化中持续发酵的救赎传统(salvationary tradition),就是宗教意识形态,发源于犹太教和基督教《旧约》中的先知传统,连后起的伊斯兰教也受其影响。随着识字率和教育水平的提升,以及政治的“知识化”,更扩大意识形态信仰的接受程度。伴随西方势力和文化的向外传播,也把衍生物- 意识形态传布到亚非拉各大洲。
14世纪西欧发生文艺复兴,使得理性主义逐渐抬头。1517年,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发动宗教改革运动,新教挑战教皇权威,此时中产阶级逐渐兴起,开始鼓吹民族主义,与国王联盟,打击封建贵族及罗马天主教廷,并引发新旧教势力之间的“30年战争”(1618-1648),死亡人数上千万人。
宗教战争死伤惨烈,而且双方都是信奉同个上帝,不由得令人们醒悟,到底全知全能的上帝在那里?为何他选择袖手旁观,似乎无动与衷?自此,宗教权威一落千丈,形成所谓的“世俗危机”(Crisis of secularization),就由“政治性的宗教”(political religion)即意识形态填补信仰真空。
与此同时,西欧各国君主将宗教观念引入政治制度,提出“君权神授”说代替教廷神权政治,使人民盲从其指示而不敢反抗,并兴起帝国主义,穷兵黩武,发动殖民战争。国王为战争需要,横征暴敛,使得中产阶级与国王呈对立状态,自由主义与民主政治等启蒙思想开始大行其道,形成发动革命和独立运动的趋势。
除了重视个人自由的自由主义,强调平等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与共产主义、着眼于民族认同与自决的民族主义、强调神权政治的基本教义派,以及主张两性政治平权的女性主义等政治意识形态,都对当代政治生活型态,以及许多国家的政策方向起着关键性的影响。
政治意识形态与宗教有许多相似处,只差没有“上帝”的观念,因此也被称为“没有上帝的宗教”,同样有圣经、先知和传教团,强调忠诚和殉道,到处传播“福音”,以便拯救同胞,只要人们笃信,不许人质疑和批评(例如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和原教旨主义)。
意识形态也时常经由政治光谱的定位,作为自身识别(诸如左派、中间派或右派),也可以从政治策略(如民粹主义)与可成为政党建立基础的单一议题(如环保主义)作出区分。
政治意识形态的六大要素
笔者把华尔泽(H.Waltzer)所著的《意识形态与现代政治》(Ideologies and Modern Politics, 1975)描述的政治意识形态的特点,结合美国学者兰尼(A. Ranney)提出政治意识形态要素说,列出当中相互连结的六大要素:
(1)价值观念
价值观亦即对政治事务的评价,自称是经典化的真理,与所欲追求目标的终极价值。为此可以牺牲次要的目标、价值和其他事物。例如:“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2)对于人性的概念
意识形态对人性本质有特殊的体察,例如竞争或合作、自利或利他等独特而抽象的体认,进而影响诉求对象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看法,形成不同的政治主张。例如,中国孟子之“性善说”、荀子之“性恶说”;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乐于互助合作。
(3)对于理想政体的愿景
将价值观和对人性的概念具体化,用之于政治秩序的安排,包括政经制度为谁运转和如何运转,有条理描绘出理想政体的愿景,具有千禧年(millennium)的倾向。例如,中国《礼运. 大同篇》之“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马克思主义视无产阶级主政为理想政体,相信总有一天私有制和阶级都会消失的“国家消亡论”。
(4)一套行动策略
为使意识形态不沦为抽象的政治口号,必须有改变现状、实现理想的行动策略,与政治运动交织成一体。以女性主义为例,它强调女性的角色,主张女性应从私领域跨越至公领域,才能打破传统男性垄断的政治。
(5)一套政治战术
为避免政治理想沦为空谈,必须拟制政治战术,即行动策略实现的手段。例如自由主义透过流血革命或民主选举方式取得政权,并透过订立或修改宪法,进一步确保个人自由。
(6)足以吸引群众的追随
具有说服力的论证,范围包括吸引几个不同的层次,反映其时代、社会系统与追随者所处特殊的历史环境,能激起追随者之热情,而加以信仰追随。例如,台湾岛上统独不同意识型态,形成只问蓝绿,不问是非的政治乱象。
意识形态的控制
意识形态极端的政治化,有其致命的弱点:首先,它使意识形态的其他功能削弱;其次, 除主流意识形态之外,其他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受压制,形成中心—边缘结构,造成公众思想的模式化,很大程度限制个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再次,意识形态的斗争长期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逐渐形成封闭的体系,易沦为少数个人或集团的工具;最后,造成人们对意识形态的反感与厌恶,结果是信仰体系的崩塌。
意识形态的兴起,常以社会“危机”或“张力”(stress)为前提条件。试想没有贫富悬殊和阶级冲突,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没有专制苛政和横征暴敛,就不会有自由主义、民主政治或无政府主义;没有激进改革和流血革命,就相应不会有保守主义;没有强国凌弱,就不会有民族主义。依此而论,解铃还须系铃人,消除张力和解除危机,才是防止或抑制极端意识形态的不二法门。
当社会张力超过临界点时,就会激起个体或族群产生自我保存本能(instinct of self-preservation)的危机意识。例如,希特勒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看到德国战败,丧权辱国,于是振臂高呼雅利安种族优越论,激起日耳曼民族的优越感,从而团结在他麾下共同奋斗,攫取政权之后,整军经式,终于爆发第二次世界大战,并滥杀犹太人等所谓“劣等民族”,以保障德意志民族血统的纯正。
其他意识形态的兴起,也都有不同型态的社会危机及张力的“不祥之兆”存在。因此,一个国家欲避免其国内爆发意识形态,进而破坏社会秩序,必须从以下四种途径去正本清源:
(1) 发展社会科学,使意识形态家不能伪冒科学真理,欺骗人成为追随者,一开始即拆穿其谎言。
(2)充分就业,使社会无赤贫阶级,避免“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挫折感心理的民众,参加群众运动。
(3)普及教育,文盲率降低,民众较不易为意识形态家所蛊惑,野心家很难得逞其阴谋,当然这并非绝对,别忘了德国纳粹运动有许多高级知识分子参与,有些还是知名学者和教师。
(4)消除社会不公,虽然阶级、民族、群体之优劣悬殊,势所难免,但是不平等如果出于不公不义,那些自称追求公道正义的诉求,就容易打动人心,爆发意识形态的社会运动。
只要政府及社会各界能达到以上数点,所有意识形态将只空有信仰,缺乏动员群众的能力,容易受到控制,否则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最近土耳其和巴西等国的大规模暴乱,导火线虽是都市更新拆迁或涨价等芝麻小事,却深埋社会深层次的问题。
上世纪50年代,一群社会学家如法国的阿洪(Raymond Aron)、美国的普赛(S. M. Lipset)等人,将意识形态概念视同“世俗宗教”,宣称“意识形态的终结”(end of ideology),认为在西方社会里,天启式的信仰(apocalyptic beliefs)将会衰退。
笔者并不认同上述学者的观点,他们太低估意识形态的能量和生命力,这正如冷战后美国学者宣称“文明对抗终结”的狂妄自大。人类社会普遍潜伏“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候群”患者,只要有人想以思想做武器去改造社会,那么新的意识形态仍可能诞生,甚至看似消亡的意识形态(如纳粹主义)都有可能死灰复燃。
结语
政治意识形态影响人类的发展至深且钜,除了维护政治的合法化、推动大规模社会政治动员、也曾实现政权的转移。如果不是有自由主义思想,世人又怎能享受到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等人权?如果不是有社会主义,国民又怎能享有医疗保健和劳工保险等社会福利?如果不是有纳粹主义,怎么会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及600万犹太人被集体屠杀?所以意识形态可以造福人类,也可能为人类带来浩劫。
作为民主国家的公民,对于政治意识形态理应有最起码的辨识能力,方能分辨良窳优劣,知所取舍,避免误信煽动家的谎言,成为政客的马前卒,去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分辨政治意识形态有两个很重要的指标:
(1)主张和平的程度
到底是爱好和平,或崇尚暴力、歌颂战争。主张和平或自卫的主义,例如民族主义、自由主义;还是崇尚暴力或歌颂战争,例如法西斯主义(含纳粹主义)、帝国主义和共产主义。
(2)理性的程度
理性程度高,鼓励讨论、质疑和批判,例如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反之,鼓励盲从、迷信,不容质疑和批判,如法西斯主义(含纳粹主义)及原教旨主义。
两大指标都是前者相对较好的主义,相反地,两大指标都是偏后者,应给予提防或唾弃。
续后的几篇政治学笔记,将分别介绍几个主要的意识型态,它们都与当今世界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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